Australian Embassy, China
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

Wayne Mo在研讨会上的讲话

澳新银行在中国
澳新银行在澳大利亚银行业研讨会上的发言

澳新银行北京分行Wayne Mo

目录

  • 澳新银行和澳新银行在中国 – 简介
  • 面临问题
    • 市场准入
    • 营业税 (BT)
    • 外债指标 (FDQ)
    • 流动性指标
    • 人民币远期交易市场

澳新银行和澳新银行在中国 – 简介

1940 与中国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
1986 北京代表处成立
1993 上海分行成立
1997 北京分行成立
2000 上海分行获得人民币执照
2002 上海分行获得国内外汇交易执照
2004 获得衍生金融产品和对公人民币业务执照 M&A团队成立
2005 北京分行获得人民币业务执照

在华业务

  • 在北京和上海拥有两家分行。驻广州代表处正在筹建,等待中国银监会的批准。
  • 完全执照业务:

人民币业务
办理外国人个人、外资公司、中国公司存、贷款业务。中国公司 包括在以 下地区注册的国有企业: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天 津、大连、深圳、 青岛、珠海、武汉、广州、成都、重庆、济 南、福州、昆明、厦门、西 安、沈阳、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汕头。 在中国,公司间直接融资为非法。我们的在华跨国客户能够通过我们的委托 服务更有效使用其人民币资源。
外汇业务
为外国投资企业,当地企业和个人提供外汇业务。对符合条件的 外国投资企业,当地企业和个人进行人民币结售汇业务。
衍生金融产品
提供基本衍生金融产品

  • 大洋洲唯一在中国大陆拥有分行的银行。
  • 投资天津市商业银行,已签署投资参股谅解备忘录,正等待银监会批准。

澳新银行在中国的发展战略 – 我们的目标是贡献而不是威胁中国金融业

  • 澳新银行的分销网络不与中国合作银行竞争
  • 在过去20年,澳新银行通过以下方式贡献中国经济:
    • 我们已经向中国投资超过2.5亿美元
    • 利用我们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方面的专长帮助中国国有企业引进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战略商品
    • 安排政府官员访问澳大利亚
  • 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优势联合使双方受益
  • 澳新银行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风险管理经验为中国所需,值得借鉴
  • 澳新银行在平衡个人银行业务和公司银行业务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中国的银行有所帮助

伙伴关系模式

建立伙伴关系的可行方案

在华发展业务面临的问题

  • 澳新银行赞赏中国监管部门为优化监管环境所做的努力。我们见证并受益于已取得的成果。
  • 澳新银行完全理解并尊重审慎性监管体系的重要性,重视并遵守当地法规。
  • 鉴于存在与中国国内银行不同的特点,外国银行在现行监管制度下发展业务面临一些问题。
  • 澳大利亚和其它发达国家也有各自行之有效的审慎性监管体系,但监管手段与中国略有不同。
  • 比如,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倾向于将审慎监管与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相结合,中国则有更多明确规定。
  • 我们希望监管部门能够考虑到我们的实际困难,参考国际惯例,在以下方面进行灵活调整。

1. 市场准入

  • 背景
    现行法规不允许外国银行与两家以上中国银行组成合资银行,并规定单个外国银行在单个中国国内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外国银行投资入股比例总额不得超过25%。
  • 问题
    此规定影响澳大利亚银行在中国的业务发展。
  • 建议
    根据境外金融机构的资格对合资事项一事一议,体现灵活性。考虑提高目前20%的入股比例。
  • 有利于澳新银行
    提高投资回报,鼓励进一步投资 – 我们不寻求控制地位。
  • 有利于中国合作伙伴
    获得澳新银行的高质量资源(技术和管理)提高经营水平。

2. 营业税

  • 背景
    中国外国机构税法对那些通过海外背对背筹措的资金为海外客户提供的贸易融资所得收益是否应按净利(利差)还是毛利(利差+融资成本[伦敦同业市场拆放率])征收5%的营业税没有明确规定。
  • 问题
    现行伦敦同业市场拆放率为4.5%。如果采取毛利方法计算(澳新银行采用此法),则银行处于亏损状态。大约50%的外国银行使用净利方法计算,这就是说,他们缴纳的营业税只有我行的七分之一。我们的许多客户是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子公司,我们的业务在帮助他们提升国际化程度。
  • 建议
    如果税务部门不允许按净利计算营业税,我们只好停止此项业务。这将减少中国政府的税款收入,也使我们无法继续服务于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子公司。建议税务部门考虑对海外利息收入采取特别征收办法。澳新银行不寻求取消此税种,而是希望申报要求遵循国际惯例,更为灵活。

3.外债指标

  • 背景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银行的外债指标。外债指标限定了银行海外(这里针对澳新银行北京分行特指澳新银行新加坡分行)筹措资金的额度。外债指标分短期指标和长期指标。偿还期限低于365天的为短期,高于365天均被视为长期。外债指标限制了我们的借款能力。一旦指标用完,我们需要在本地市场筹措美元,而本地市场美元稀缺,需要付出更高价格。
  • 问题
    我们必须每年申请外债指标。鉴于在华业务发展迅速,外债指标常很快用完,这种状况影响本行业务发展。又由于需要从本地市场筹措美元,这实际上削弱了本行的竞争力。
  • 澳大利亚的做法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对外币融资没有限制,但要求银行采取套期保值或其它措施归避风险。
  • 建议
    考虑到向中国本地公司的美元贷款业务不能折算成人民币,提高海外融资不会对人民币汇率造成直接压力。当外债指标用完或有实际需要时,允许经常提出申请,以利于业务发展和中国金融业的繁荣。 

4. 流动性指标 

  • 背景
    银监会要求银行保持25%的流动性指标。这一指标表现流动资产在流动负债中所占比例。30天以内对外资产和负债为流动资产和负债,集团内部一年以内资产和负债为流动资产和负债。
  • 问题
    北京银监会要求从集团内部资产中减掉集团内部负债,以净资产计算流动性指标。本行存款基数小,这种计算方法降低了流动性指标。根据北京银监会建议,本行可以向澳新银行新加坡分行借入美元充实资金,而这样一来又占用有限的短期外债指标和国家限度,形成恶性循环。
  • 澳大利亚的做法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没有规定具体流动性指标,只是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评估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体系。银行需要留有保证5个工作日正常工作的资金以应对突发情况。
  • 建议
    是否重新启用旧的流动性指标计算方法,停止计算资产和负债净值。对外资产和负债以365天来界定流动资产和负债。 

5.人民币远期交易市场 

  • 背景
    2005年8月,中国政府开放人民币远期市场业务,允许澳新银行等外国银行开展人民币远期市场交易。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外国银行只能在允许范围内持有短头寸和平头寸。
  • 问题
    这使得我们在为客户提供人民币远期市场交易时难以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这也是该市场缺乏流动性的原因之一。所有银行都面临这个难题,客户要求进行人民币远期市场交易,而银行难以控制风险。
  • 澳大利亚的做法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对货币远期市场交易没有限制,而是依靠银行自身根据各自业务模式建立的审慎性管理体系控制风险。作为长期审慎性监管措施的一部分,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评估。
  • 建议
    如果银行证明持有长头寸是为了抵消其在远期市场交易中的风险,则允许其持有长头寸。这样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中国企业服务,帮助他们管理货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