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
今日,莫里森政府发布了修正《 1975年外资收购与接管法》的立法草案,征询公众意见,以实施2020年6月5日所宣布的澳大利亚外国投资政策的改革。该征询意见过程重申了澳大利亚承诺外资制度保持开放、透明、非歧视性,并维护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
此次征询工作意为推进澳大利亚的外国投资制度的现代化进程,使澳大利亚在继续欢迎外国投资的前提下,与新兴风险和全球发展保持同步。此次的改革措施与我们的国际贸易和投资伙伴所做的类似改变相一致。
新规定将加强澳大利亚的外国投资制度,并向外国投资者提出下列要求,确保我们继续受益于外资:
- 对于敏感的国家安全土地或商业(包括建立此类商业)的所有投资,均须申请批准 - 无论其价值多少
- 遵守其获批条款,或遵从于加强的监管和调查权,以及更为有力、更加灵活的执法措施和处罚
- 继续承担政府管理外资的成本费用,改革后的制度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更为公平简捷
根据改革措施,澳大利亚的外资政策将保持非歧视性,投资申请将继续按照逐例审查的原则进行审核。
此次公布立法草案是继2020年6月5日发布详细的外国投资改革政策文件之后的后续。
意见征询工作为期四周,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政府欢迎公众各界提交意见。
立法草案的相关资料,详见国库部网站(链接至https://treasury.gov.au/consul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