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和边境保卫部望告知中国的签证申请人:某些因私护照持有者递交的签证申请,其审理地点将发生改变。
从2014年7月1日起,居住在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和西藏的因私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将会在广州而不是上海评审。这些省份的居民应将其签证申请寄至广州的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而不是上海的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
以下签证申请仍应寄至北京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
临时工作签证(长期停留活动)(401类别)
培训与研究签证(402类别)
临时工作签证(国际关系类)(403类别)
若申请人亲自递交签证申请,仍可继续交至最近的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详情请参阅:在中国递交签证申请
这些变化将有助于保证我们更高效地审理这些地区的签证申请,以及提高我们对这些地区申请人的服务质量。
本网页更新时间: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