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tralian Embassy, China
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

郝飞在研讨会上的讲话


通往竞争性电信市场的途径

通讯、信息技术与艺术部副部长
(负责基础设施和接入事务)郝飞女士



谢谢芮捷锐大使。各位早上好。

我很高兴在今天在座各位中见到一些熟悉的面孔。很高兴有机会与你们及你们的同事就有关的政策问题继续我们的对话。

中国的经济发展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说法其实相当保守。

中国持续30年的经济增长不仅将其自身带入了一个繁荣昌盛的新时代,也推动了世界范围的经济增长,其中包括澳大利亚。

中国的电信产业也是如此。据了解,目前中国有将近4亿固定电话和5亿移动电话用户,并且在宽带、移动增值和专业网络服务领域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电信搭建经济发展平台

但是,中国的电信产业远非仅仅反映了中国的经济成功,它同时为整个经济发展搭建了一个平台。

中国的电信基础设施使中国各行业的企业,无论大小,都可以:

  • 进入新的市场并接触新用户;并且
  • 交流看法并进行创新。

澳大利亚有着完全相同的经验。我们的各行业也同样依靠我们的电信基础设施来涉足全球市场,并促进新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有鉴于此,澳大利亚认识到在电信市场实现最高水平的创新、多样化和竞争将会对整个经济带来显而易见的好处。

澳大利亚与中国面临一些电信领域的共同问题。两国都需要为广袤的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服务。

数字网络的发展和老式的模拟服务的数字化同时带来了监管和经济领域的挑战和机遇。

今天我愿从澳大利亚以往的经验出发就发展竞争性的电信市场谈几点考虑。

[要点]

首先,我想重点强调电信产业的开放在促进投资和行业竞争方面带来的好处。

其次,我愿介绍高效的电信竞争监管框架的主要特征。

竞争带来的好处

通常存在的对于现有运营商在商业上已获得的成功和可持续发展前景可能流失的担心,使得向电信市场引入竞争要经历极为困难的历程。

国家电信基础设施的完整性有时也被认为容易受到来自新进入市场的运营商(尤其是外国投资者)的威胁。

[竞争并未损害现有运营商的利益]

在澳大利亚,这种担心并未成为现实。虽然现有大运营商-澳大利亚电讯-的市场分额由于新进入市场的运营商的业务增长而有所减少,但电信市场经历了快速扩张。

其结果是澳大利亚电讯所占的市场份额虽然有所减少,但依然占据较大份额,并且由于市场总体规模扩大,从绝对意义上说,澳大利亚电讯的业务有所增长,而并未萎缩。澳大利亚电讯进行了创新并跟上了竞争者的步伐,而消费者成了赢家。

图表显示虽然澳大利亚电讯的市场份额下降,但它的总收入增加,以此得以弥补损失。

[价格下降]

与此同时,价格却在下降。图表明确无误地显示,近年来固定和移动服务的价格总体平均下降百分之三十。

在此期间,从澳大利亚呼叫中国的国际长途费用下降了百分之九十九。

这不仅仅对澳大利亚电讯及其市场竞争者而言是一个好消息。推动这一进程的服务创新还为整个澳大利亚经济带来了好处。

由于竞争,澳大利亚企业从澳大利亚国内市场上的本国和外国电信服务商那里获得了范围广泛的更专业和更先进的服务。

例如,跨国公司在澳大利亚境外运作时可以使用复杂的专用网络服务共享信息并提高生产率。

企业也可以购买服务套餐,包括成套的网络服务,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服务。这降低了业务复杂性和业务成本。

竞争监管框架的主要特征

有鉴于此,我认为对澳大利亚实行市场自由化的经验和所推行的有效监管框架的主要特征做一个介绍是有益的。

[独立监管机构]

主要特征之一是将政策制定、监管和企业经营完全分开。

政府负责确定总体政策方向。

独立的监管机构对经立法确定的政策框架进行管理和贯彻执行。

行业主要负责履行其向公众提供电信服务的经营职能。

我想再谈一谈独立监管机构,因为我们认为这一因素对推进自由化进程极为重要。

独立监管机构给予行业企业在透明的、具有确定性的和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投资并做出商业决策的信心。

做出日常监管决定的机构不得偏袒任何一家运营商-无论是现有的主要运营商还是具有影响力的新进入市场的运营商 – 这一机构必须依据强有力的法律防止反竞争的行为。

如何确保实现这种独立性?主要须考虑的因素如下:

  • 监管机构拥有清晰的、得到认可的职能;
  • 由职务稳定的理事会或行政负责人负责管理
  • 以客观的、专业的态度处理所在领域的事务。

监管机构只能根据其法律授权的职责范围行政,而不可超出其权限 – 如处理更宏观的政策问题。

法律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开放、透明、职责明确并具有纠错功能的框架。法律也保护监管机构,使其远离政治或商业利益,否则,这些利益可能会对例如审批许可等事务的具体决策产生隐性的影响。

[灵活的审批许可]

澳大利亚电信监管模式的另一主要特征是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最大限度的灵活性。

新技术进入市场前,澳大利亚不对其进行监管。

例如,电信审批许可框架通常并不规定或强制运营商必须使用何种技术,除非出于对安全或干扰等因素的考虑。

在确定使用最高效的技术和投资以提供服务方面,行业企业最有发言权。

政府应该承认这一点。缓慢、繁琐的程序以及无法预料的干预破坏了投资者的信心和限制了技术创新的范围。相比现有运营商而言,通常这对新进入市场的运营商造成更大的损害。

我们并不否认政府在必要时候应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干预,例如:为保护儿童而进行的网络安全筛查,以及扩展服务范围使其涵盖那些如不干预就无法享受服务的人群。

澳大利亚始终致力于降低电信运营商审批许可程序的复杂性。

在澳大利亚提供电信服务根本无需获得许可。例如互联网运营商只需申请普通营业许可。

审批许可只适用于准备自己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的通常称之为“运营商”的单位。

无论准备建设网络规模大小,运营商取得许可只须填妥一份三页的申请表,支付2500澳元的管理/手续费,并满足安全要求。大多数许可在申请递交二周内的发放。

最后,我认为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必须为改革制定清晰的时间表。这一点非常重要。澳大利亚在过去20年内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标,以推动自由化的进程。

1991年,第一个新竞争者引入(澳大利亚国内市场),政府表示将在1997年实现市场开放和全面竞争。这个时间表彰显了对改革进程的重视,并有助于确保改革的动力不会流失。

我相信我已经阐述了澳大利亚电信监管领域的做法。我期待中午前我们对此进行进一步讨论。

同时,其他的发言人将对监管领域的详细情况及其对经济领域产生的影响进行进一步阐述。

非常高兴能够借自由贸易谈判的机会继续就制定电信政策进行对话并分享我们的经验。

谢谢大家。